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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转诊制度

辽源市中医院医保转诊制度

 

1.  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,必须由提出转诊的专家在患者会诊单填写意见后,由经治医师持患者会诊单到医保科填写转诊单。医保科主任、组管院长签字后,到医务科办理转诊手续。

2.  转诊转院的原则是:无法确诊的疾病,转上级医院确诊;诊断明确,治疗手段欠缺的疾病,转上级医院治疗。。

3. 未经医院专家允许,擅自去外地治疗,不予补办转诊手续。严格杜绝冒名转诊。

4. 在转诊过程中必须向患者、家属讲明就诊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章制度 ,非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自费。

    5. 转往上级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,直接到医保中心审核报销。

 

 

       

      辽源市中医院医保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2012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