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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各类奖励的暂行规定

辽源市中医院关于各类奖励的暂行规定

 

医院在从严治院、加强管理的同时,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,为鼓励全院职工树立“以院为家、院荣我荣、院衰我耻和以德从医、以德治院、以德兴院”的思想,弘扬正气,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对在院工作期间相关工作表现突出或患者、社会认可的行为给予表扬和奖励,现将各类奖项规定如下:

一、  患者信任鼓励奖(党办负责)

凡我院患者与家属对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认可,在没有暗示和索要的情况下,给予鼓励和表扬的,每封表扬信奖励30元,每面锦旗和牌匾奖励100元。

二、  突发事件立功奖(医务科负责)

凡在院工作期间,对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应对反应,并及时有效的开展工作或对有困难、有危险的工作积极踊跃参与,为医院工作做出贡献者,视情节给予一定奖励。

三、  特殊贡献奖(党办负责)

对医院的整体工作,开发各种社会关系、为医院做出贡献者,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
四、  正义维权委屈奖(党办负责)

职工在从事正常医疗活动、执行特殊工作任务或维护正常公共权益期间,遭到不应有的辱骂和殴打,出现伤情及后果者,特设委屈奖,根据情节给予适当奖励。

五、合理化建议奖(党办负责)

凡本院职工在专科建设、科室管理、开展新技术等方面,为促进医院发展建言献策、提出合理化建议,被医院采纳,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,给予一定奖励。

六、见义勇为奖(党办负责)

职工在本院正常工作或在社会遵守社会公德方面,对所遇到的扰乱医疗秩序、社会公共秩序等不道德行为,自觉抵制、见义勇为,被人们异口称赞者,视情节给予一定奖励。

七、信息报道、管理论文奖(团委负责)

对全院职工、各科室信息员,能及时撰写医院的好人好事、新技术、新成果、好的工作经验、积极向上的工作动态等文章,在市级以上报刊、杂志上发表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。市级包括卫生信息,每篇奖励20元、省级每篇奖励100元、国家级每篇奖励300元。